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图书馆事业的管理,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以上公共图书馆第五次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函〔2012〕523号)要求,文化部今年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根据评估结果和定级必备条件,经审核研究并征求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意见,确定第五次全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图书馆名单,现向社会公示(详细名单附后),公示期7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要具体详实,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异议受理单位: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图书馆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 编:100020
联系电话:010-59881722
传 真:010-59881776
电子邮箱:tsgchu@sina.com
特此公告。
文化部办公厅
2013年10月21日
一级图书馆名单(详情请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官网,也可直接点击本行文字自动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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